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八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八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四)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