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八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二)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八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二) 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