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 (一)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 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