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再审改判前因犯新罪被加刑的罪犯再审时如何确定执行的刑罚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011)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