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 (一)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 离、抵口岸时,未经边防检查站同意,擅自出境、入境的; 第三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