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一) 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 (二) 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的; (三) 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