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九章 年度报告公示、证照和档案管理 第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九章 年度报告公示、证照和档案管理 第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