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二)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