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四章 厂长 第四十五条 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厂长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六) 第四章 厂长 第四十五条 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厂长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六) 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五)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