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15年)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15年)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