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