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五)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