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