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一)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第三十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