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五)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