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九条 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8年) (三)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九条 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三)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销毁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