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