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