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第六章 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三) 第六章 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三)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价格、物资、质量、设备、技术、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