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