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