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