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贷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对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提出相关审慎监管要求。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