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二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延长专利合同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在原合同履行期限届满2个月之前,持变更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变更专利合同其他内容的,参照前款办理。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