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证综合及分类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五章 5.样本股调整 第二十三条 上证综合及分类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5.样本股调整 第二十三条 5.4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票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证综合指数、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指数将对该股票撤权。第二个交易日开始,重新纳入指数计算。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自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新上证综指。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