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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样本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2.23.2中型企业的界定参考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的常用方法,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规模基本特征,将样本空间内所有股票分别按照总股本、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等指标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表大型中型小型资产总额≥25亿元≥5亿元<5亿元营业收入≥15亿元≥4亿元<4亿元总股本≥4亿股≥1亿股<1亿股注1:对于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只有同时满足三个参数的下限时,才能划归相应的档位,否则划入下一档。注2:对面值不等于1元人民币的股票,将其折算为1元后进行界定。注3:总股本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包括境内股也包括在境外上市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