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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样本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2.19.2选样方法(1)大宗商品股票筛选:将样本空间中属于下列行业的股票列为大宗商品股票。●能源类:综合性油气、油气勘探生产、油气炼制营销、煤炭●工业材料类:商品化工、铝、多种金属与采矿、黄金、贵重金属与矿石、纸制品●农业类:化肥与农药、农产品、林业产品(2)样本选择:将样本空间中大宗商品股票按照过去一年A股日均总市值与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将两指标的排名结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作为股票的综合排名。选取综合排名前50的股票作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