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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样本系列指数编制细则(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2.13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公司股票构成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空间。选样方法如下:首先,将样本空间中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沪市A股(非ST、*ST股)后20%的股票剔除。其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每股社会贡献值的定义,对剩下的股票估算每股社会贡献值,根据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排名,选取排名最高的前100位作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的样本股。最近一年发生明显违背其社会责任事件的公司股票原则上不能成为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