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2007年) 第四部分 费用的收取 十二、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2007年) 十二、 第四部分 费用的收取 十二、 万能保险可以并且仅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 (一) 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万能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 (二) 死亡风险保险费,即保单死亡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风险保险费应通过扣减保单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其计算方法为死亡风险保额乘以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扣减保单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其他保险责任的风险保险费。 (三) 保单管理费,即为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 保单管理费应当是一个与保单账户价值无关的固定金额,在保单首年度与续年度可以不同。保险公司不得以保单账户价值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保单管理费。 (四) 手续费,保险公司可在提供部分领取等服务时收取,用于支付相关的管理费用。 (五) 退保费用,即保单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获取成本。 被引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十四) 第四部分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