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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9月10日) 第91.989条

第91.989条 客舱乘务员训练内容

客舱乘务员训练只包含地面训练,该训练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般课目,包括下列内容:

机长的权力;

处理乘客事务,包括处理神经错乱的或其行为可能危及安全的乘客时需遵守的程序;

对于每一航空器型别,包括下列内容:

关于航空器的一般介绍,应着重介绍与实施水上迫降、紧急撤离、飞行中的应急程序和其他相关职责相关的物理特性;

客舱广播系统的使用以及与其他飞行机组成员之间的联系方法,包括出现劫机或其他非法干扰时的应急联络方法;

厨房电器设备和客舱加温、通风设备的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