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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2月14日) 附录

附录 C 在最低导航性能规范空域内的运行

在指定为最低导航性能规范(MNPS)的空域内运行的航空器所需的导航行性能能力如下:

侧向航迹误差的标准偏差应当低于11.7千米(6.3海里)。标准偏差是对于平均值的数据的统计量度。平均值为零千米(海里)。对于该平均值±1的标准偏差包括了大约68%的数据,±2的标准偏差包括了大约95%的数据。

申报飞行计划时,如果空中交通管制能够确认可以为该航空器配备适当的间隔,而使该次飞行不会干扰其他符合第91.607条要求的航空器运行或增加它们的负担时,空中交通管制可以允许航空器运营人对于该次特定的飞行偏离第91.607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