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2007年2月14日) 第91.1121条
第91.1121条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记录保存
实施农林喷洒作业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应当在其主运行基地保存关于下列内容的记录:
服务对象的名称和地址;
服务日期;
每次作业飞行所喷洒物质的量和名称;
每位执行农林喷洒作业飞行任务的驾驶员的姓名、地址和执照编号,及其按本规则第91.1103(a)款的要求通过知识和技术检查的日期。
实施农林喷洒作业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应当在其主运行基地保存关于下列内容的记录:
服务对象的名称和地址;
服务日期;
每次作业飞行所喷洒物质的量和名称;
每位执行农林喷洒作业飞行任务的驾驶员的姓名、地址和执照编号,及其按本规则第91.1103(a)款的要求通过知识和技术检查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