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专题负责人应当确保研究所有的资料,包括试验方案的原件、原始数据、标本、相关检测报告、留样受试物和对照品、总结报告的原件以及研究有关的各种文件,在研究实施过程中或者研究完成后及时归档,最长不超过2周,按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整理后,作为研究档案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