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二章 变更情形 第一节 持有人变更管理 第七条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变更情形 第一节 持有人变更管理 第七条 申请变更药品持有人的,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应当与原药品一致;发生变更的,可在持有人变更获得批准后,由变更后的持有人进行充分研究、评估和必要的验证,并按规定经批准、备案后实施或报告。 第一节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