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主体资质文件;
产品研发报告;
产品配方及其设计依据;
生产工艺资料;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检验报告;
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材料;
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一般还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报告。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主体资质文件;
产品研发报告;
产品配方及其设计依据;
生产工艺资料;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检验报告;
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材料;
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一般还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