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主体资质文件;

产品研发报告;

产品配方及其设计依据;

生产工艺资料;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检验报告;

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材料;

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一般还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