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2021年) 7.

7. 准确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被侵权人请求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程度,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