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2025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海事法院是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为完善对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机制,确定下列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对海事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执行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