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应当贯彻及时、有效的原则。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因涉嫌再次犯罪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当主动、如实地供述其犯罪记录情况,不得回避、隐瞒。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