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