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11.

11. “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