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4年) 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4年) 20. 20.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应当全面收集、审查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大小等有关证据,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予返还。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在移送起诉、提起公诉时,应当对涉案财产提出处理意见。 19.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