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2023年) (3)

(3) 未与非法采挖海砂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也未受其雇佣,在非法采砂行为仍在进行时,明知系非法采挖的海砂,临时与非法采挖海砂犯罪分子约定时间、地点,直接从采砂船过驳和运输海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过驳和运输海砂的船主或者船长,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