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2021年)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当在三日内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函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应当写明接受指派的辩护律师的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联系方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