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书面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在十日内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书应当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