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年) 员额制实施前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达到一定年限,符合现任职法院入额条件,且仍在审判部门协助办案的,可以在现任职法院参加入额遴选。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对辖区内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遴选法官的学历和在下级人民法院的任职年限等条件适当放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逐级遴选工作效果评估,不断完善逐级遴选制度。

员额制实施前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达到一定年限,符合现任职法院入额条件,且仍在审判部门协助办案的,可以在现任职法院参加入额遴选。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对辖区内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遴选法官的学历和在下级人民法院的任职年限等条件适当放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逐级遴选工作效果评估,不断完善逐级遴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