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3年) 1. 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3)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3年) (3) 1. 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3) 支持为主、干预为辅。尊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人格尊严,注重引导、帮助,耐心细致、循循善诱开展工作,促进家庭和谐、避免激化矛盾;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