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3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3年) 11. 11. 人民法院可以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辅导、心理干预、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根据情况和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者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