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完善涉侨法律服务机制。各级侨联要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依法依规开展涉侨信访工作,对化解不成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事项,建议来访侨胞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解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涉侨法律咨询;及时跟进国内外形势和侨情发展变化,深入了解侨益保护需求;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建设法律服务队伍,发挥好法律顾问委员会、公职律师和法律志愿者作用,充分调动律师参与涉侨纠纷解决的积极性,发挥律师的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同时大力吸纳其他专业人士参与侨益司法保护工作,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和海外法律界人士在外国法查明、法治交流合作、国别解纷制度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案件审判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加强和规范涉侨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