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2022年) (十六)

(十六)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际合作中密切配合,以“一带一路”实施共建为契机,共同研判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际发展趋势和问题,在国际谈判、国际项目合作等方面加强沟通,扎实稳妥、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国际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