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 6. 人民检察院对海警机构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监督: (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 (一) 6. 人民检察院对海警机构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监督: (一) 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起诉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的; 6.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