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9年) 5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9年) 5 5 信息与沟通 5.1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 5.2 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5.2.1 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5.2.2 建立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和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 5.3 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3.1 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 5.3.2 将税务申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利用有关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5.3.3 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5.3.4 建立税务文档管理数据库,采用合理的流程和可靠的技术对涉税信息资料安全存储; 5.3.5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及传递的效率和效果,动态监控法律法规的执行。 5.4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收集、处理、传递和保存应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4.8 目录 5.1